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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的法律常识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2022年9月29日  宜昌当阳律师   http://www.ycdylaw.com/

  王先兵律师,宜昌当阳律师,现执业于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产公证的法律常识

 摘要: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由之路,但要将这一理想变为现实...

  摘要: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由之路,但要将这一理想变为现实,您还有一段路要走,要完成买、卖的各项程序和手续,这中间您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需要您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在这过程中,公证可以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一、处理好买卖双方的关系

  二手房大多不是空置房,买卖发生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而且房屋的状况各不相同,这些都增加了买卖的复杂性,其中购房款的支付和房屋的交付则是更突出的问题:因为购房合同的签订到产权证的变更尚需一段时间,交房等不等产权证下来很多问题如无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买卖合同很难圆满实现。公证可以为您提供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如购房人怕房子不能如期腾出而不愿先交出房款,那么配合买卖合同公证,您可以办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您已履行了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您也可以在条款中约定,移交房款之日为入住之日,在公证员监督下完成交接手续。

  二、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

  在购房时,您还很可能会申请贷款。在贷款的一二十年时间内,您购置的房屋要抵押给银行做担保,如果发生再转让,如赠予、继承、变卖等,根据银行有关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必须进行公证。这就能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履行的纠纷。此外,若借款人委托他人,如委托律师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按规定也必须对《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

  三、处理好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买卖房屋中介机构的搭桥引线不可少,许多具体的程序也要他们帮您完成,因此买卖双方都会与中介机构发生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体现在您与中介机构之间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买卖中需要您签署对中介机构的委托书;持委托书中介机构才能为您进行各方面的联系。委托书经公证是房管部门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取信于买卖双方和有可能涉及到的银行等各个方面,否则中介公司的代理很难进行。

  另外,买卖二手房情况十分复杂,公证机构还能在产权人变更、抵押登记方面提供系列法律服务。

  提醒您: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之后,公证机构会出具房产公证书,那么,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房屋买卖或赠与公证,那么除非双方都同意才行。再强调一点,公证书是无法撤销的,要撤销的是公证的内容,比如遗嘱、委托书、合同,而不是公证书。

  公证委托是可以随时取消的,我国民法通则里就规定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原因之一就是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广州市各公证处就规定撤销公证委托需要去原做委托的公证处,并且原则上要求收回原公证委托书;。就算没有办法收回,那么就算做了撤销委托书,在撤销委托之前,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做出的公证受托事项也是有效行为。

  由于撤销委托不会有公示行为,第三人也无法得知公证委托书的真实性,这就要求委托人在房产交易环节一定要控制住风险,上海市各交易中心就规定,由合同当事人至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注手续即可,比如可以直接备注;撤销某份公证委托书;或;只认可当事人本人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等。

  二、房产公证的类型

  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赠与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上述内容为您详细介绍了;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的相关内容,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

书面约定归我的房产 怎样通过公证放弃?

 我与前妻去年离婚时,在协议中约定她名下的房产我俩一人一半,现在我不想要这一半房产,可不可以办理公证放弃我那一半份额  哈市松北区公证处史卓可答:您与前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您前妻名下的房产二人各...

  我与前妻去年离婚时,在协议中约定她名下的房产我俩一人一半,现在我不想要这一半房产,可不可以办理公证放弃我那一半份额

  哈市松北区公证处史卓可答:您与前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您前妻名下的房产二人各占一半,这个约定对您二人都是有约束力的。而声明书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公证机构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使接受声明书的个人或者组织确知声明人的态度。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您可以通过声明书来放弃约定给您的那一半房产份额,但是并不代表您放弃的份额可以归您前妻所有。建议您通过办理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给予您前妻,这样您前妻才能获得完全的所有权。


文章来源: 宜昌当阳律师
律师: 王先兵 [宜昌]
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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