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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饮酒标准
2018年6月1日
宜昌当阳律师
http://www.ycdylaw.com/
酒后驾驶饮酒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处罚:
1 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是属于酒后驾车:扣6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500元。
2 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驾车: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
3 一年内有2次醉酒记录的酒吊销驾驶证(这里的一年是指第一次查到醉酒驾车日到第二次醉酒驾车日,而不是指一个自然年度)。
文章来源:
宜昌当阳律师
律师:
王先兵
[宜昌]
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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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87252282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cdylaw.com/art/view.asp?id=9158272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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